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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/3/27
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暑期實習申請事宜
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5年度暑期實習申請事宜
1.暑期實習受理期間自115年3月30日公告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(3月31日起至4月14日止),有意願之學生請檢具申請資料文件,寄送至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(以郵戳為憑),經審核同意後,通知錄取之學生。
2.暑期實習生申請檢附文件如下:
(1)實習生申請表(含自傳、實習計畫及實習目標)。
(2)學歷證明文件(在學證明文件或含有當期學年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。
(3)個人資料授權/取得使用同意書。
3. 115暑期實習名額需求一覽表及實習生申請相關表件如附件。

 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_實習生申請表.pdf
 115暑期實習生人力需求一覽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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