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大學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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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獎助申請學習輔導之對象指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,補助對象如下:
一、通過學雜費減免者:
  (一)低收入戶學生。
  (二)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  (三)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
  (四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  (五)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。
  (六)家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  七)原住民。
二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

 
本計畫只依學校通過教育部核定之名單為依據,進行補助對象發放。
各項獎勵是否符合申請資格,請自行提出申請。
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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