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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1/22
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培育學校申請
博大股份有限公司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培育學校申請
1.A式「模組課程(含課程及企業實習)」或B式「企業實習課程」擇一提出申請。
2.收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6日止(郵戳為憑),逾期恕不受理。送達地址:新竹市東區新安路 2號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辦公室(博大公司)
3.課程規劃
(1)模組課程:以科學園區產業、未來前瞻性產業及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相關技術為主。
(2)企業實習課程:以園區事業需求為導向,並須與1家(含)以上之園區事業或園區創業育成中心核准進駐廠商合作,選派學生赴合作廠商指定場所實地實習,業師及主持人共同指導及考核學生實習專題。



 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-培育學校申請作業說明.pdf

 南部科學園區-研究機構及創業育成中心廠商名單.pdf

 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-模組課程計畫契約書(A 式).pdf
 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-模組課程計畫書(A 式).pdf

 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-企業實習計畫契約書(B 式).pdf
 114學年度科學園區人才培育補助計畫-企業實習計畫書(B 式).pdf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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