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華大學產學合作及職涯發展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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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/2/1
109-2【經濟不利學生獎助】參與學習中心學習申請延長徵件至3/12

強化「學習取代工讀的輔導機制」,鼓勵學生利用課餘時間精進學習,特建置優質的學習中心,提供學生自主學習,並安排專人陪伴指導,提高學習效益。每學期由產職處受理有學習意願之學生申請,依上學期成績及學習計畫進行徵選,每學期徵選以正取30人為原則(109-2為60名),並得備取學生若干名。

延長徵件至3/12 ,預計發放4-6月獎勵金

學習中心分為初階班及進階班
初階班指「從未」參與學習中心機制課程者,
進階班指「曾」參與學習中心機制課程者。

初階班上課模式為每月參與學習中心主題學習類別活動,包括創意發想類(產職處、學務處主政)、共修共學類(產職處、學務處主政)、Tutor輔導類(教發中心主政)及產職處公告認可之培訓課程,
上課時間為一~五晚上18:15-20:15,學習總時數需達20小時以上者,上課期間不接受遲到早退,無法配合請勿報名,除有特殊情形請先告知,經發現遲到早退達3次,即停止發放未領取之獎助金。

進階班上課模式為每月參與產職處規劃之實作課程,以實用技能為導向,依參與人數4-5人分組形成團隊,由團隊自行訂定主題並參與培訓課程,每位成員每月需完成階段性報告及創意發想內容,培訓課程時間為每週三15:30-18:30,參與培訓課程學習時數需達12小時以上,其餘時數可由Tutor或教職員進行指導及討論,每月總時數需達20小時以上,每學期需繳交創意發想主題企劃書、簡報、影片各一份等。

通過審查後,每個月學習時數20小時以上,可獲8000元獎助。

不用到校外工讀,在校內學習也能獲得相對獎勵。
若已通過教育部審查名單者
4月學習完成(5月20日中以前撥款)
5月學習完成(6月20日以前撥款)
6月學習完成(7月20日以前撥款)

相當於每個月都有固定費用~

除上述獎助學金每月固定撥款外,其他各項獎助措施也可以參與~不衝突

若申請通過並參與課程學習後,經教育部審查通過名單,身分資格不符者,僅可提供學習時數證明,但無法申請任何經濟不利學生獎助金。

【申請條件】具本校在學身分且符合當學期109學年度本校學習輔導之經濟不利學生如下:
一、通過學雜費減免者:
(一)低收入戶學生。
(二)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(三)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。
(四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學生。
(五)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學生。
(六)家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(七)原住民。
三、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
 

【申請截止時間】即日起延長收件至2月12日

【公告名單時間】3月26日

【學習地點】成均館C325

【學習中心學習說明會】3月29日中午12:00-13:00 成均館C325

【獎助月份】110年4月、5月、6月(如申請件數不足,將延後另行公告)

本處有調整tutor及學習中心參與獎勵月份之權利。

欲申請之同學,請填寫申請單,檢附成績單,繳交至產職處C105

南華大學協助經濟不利學生學習輔導獎助辦法-學習中心申請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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